以法治之力缩小城乡阅读差距

□贾学平

字数:1449 2026-04-26 版名:理论
  “最是书香能致远。”2026年2月1日《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全民阅读工作迈入法治化轨道,为书香中国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条例》特别提出,重点扶助农村地区、欠发达地区的全民阅读,促进全民阅读均衡协调发展。直指当前我国阅读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的核心痛点。在教育强国建设的时代背景下,如何以《条例》为遵循,缩小区域、城乡阅读差距,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阅读教育,是摆在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

  直面城乡阅读差距的
  现实困境
  当前县域内城乡阅读教育的差距,本质上是教育资源不均衡在阅读领域的集中体现。以笔者所在的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为例,根据县人民政府2024年9月5日发布的乡村学校清单目录,全县共划定70所学校(含教学点),其中县直小学2所、镇区学校38所、村校30所。城乡阅读资源配置差异显著:县直、镇区小学课外读物人均达32本/生,村小仅8本/生;县直、镇区小学年均组织20余场阅读活动,而偏远农村教学点全年未开展任何系统性阅读活动;村小学校专职阅读指导教师缺口比例高达60%,县城、镇区小学基本不存在类似问题。
  笔者在一线教学中见证了乡村阅读的现实困境:学校图书室藏书多为十年前的捐赠读物,内容陈旧、类别单一,适合儿童阅读的读物不足;部分孩子的阅读视野局限于课本和练习册,甚至有六年级学生从未读过完整的课外名著。阅读资源的差距不仅影响了学生的语文成绩,更制约着他们的认知发展、视野拓展和价值观形成,成为乡村教育质量提升的隐性瓶颈。
   以法治思维破解阅读均衡发展的
  难题
  《条例》的出台,为缩小城乡阅读差距提供了明确的法治遵循和行动指南。《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将全民阅读促进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完善阅读服务体系,创造良好阅读环境,提高阅读服务效能。这从制度层面加大了农村阅读资源的投入力度。落实《条例》要求,首先要建立“政府主导、学校主体、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将乡村阅读教育经费纳入地方教育财政专项预算,确保生均阅读资源配置标准不低于城市学校水平。其次要建立城乡阅读资源的流动共享机制。可以建立“书香流动站”,以县域为单位建立图书流转中心,定期将城市学校的优质读物轮换到乡村学校,实现“一馆藏书、多校共享”。同时,充分利用数字技术赋能乡村阅读,通过“互联网+阅读”,将城市学校的优质阅读课程、名师阅读指导资源同步到乡村学校,让乡村孩子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与城市孩子同等的阅读资源。甚至可以实施“云端书房”,覆盖乡村学校,弥补乡村阅读师资不足的短板。
  立足实际,探索乡村阅读教育的
  内生路径
  缩小城乡阅读差距,硬件投入是基础,教师队伍是关键。《条例》明确提出,要提高教师的阅读指导能力。这要求我们不仅要“输血”,更要帮助乡村学校建立“造血”机制。加强乡村教师阅读指导能力的专项培训,将阅读指导纳入乡村教师继续教育的必修内容,培养一批懂阅读、爱阅读、会指导的乡村阅读种子教师。
  乡村阅读教育不能简单照搬城市模式,要充分挖掘乡土文化资源,打造具有乡村特色的阅读生态。结合当地的农耕文化、民俗文化开发校本阅读课程,将阅读与自然观察、劳动实践、非遗传承结合起来,提升学生的阅读兴趣,传承乡土文化;开展“读农书、识农活、知农事”主题阅读活动,指导学生阅读农业科普书籍,观察农作物生长,撰写观察日记,让阅读真正融入乡村孩子的生活。
  当我们以法治为保障,持续加大乡村阅读资源投入,充分激发乡村教师的创造性,就一定能逐步缩小城乡阅读差距,让每一个乡村孩子都能在书香的浸润中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