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筑底 德育润心

□李建华

字数:1539 2026-04-19 版名:理论
  教育的本质是培养完整的人,需要外在规则与内在价值的双重支撑,但长期以来校园治理常陷入“惩戒乏力”与“一罚了之”的两难困境。2026年1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了校园欺凌等行为的法律边界与处置标准,打破年龄免责认知,对育人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第三中学直面机遇与挑战,探索“法治筑底、德育润心”育人路径,力求实现规则约束与价值引领的动态平衡。
  实践路径:法治与德育融合的校园育人探索
  以法治划界:构建具象化行为规范体系。新规落地的关键,是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可遵可行的行为准则。学校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为依据,修订《校园行为规范量化细则》,将“殴打、侮辱、恐吓等欺凌行为”“网络辱骂诽谤”“校园吸烟”等列为“红线行为”,制定“警示约谈—矫治教育—依法报告”三级处置流程,明确认定标准、责任主体与时限要求,让“法不可违”成为共识。
  为避免法治教育空洞化,学校坚持“法律走进校园生活”。一是邀请法官、律师结合典型案例解读法律条款,阐释“年龄不再是免责挡箭牌”的法治内涵;二是编制《校园法治行为负面清单手册》,通过主题班会开展“规则思辨会”,围绕“校园欺凌的法律代价”等话题展开深度讨论;三是将违规处置过程转化为法治课程,让学生直观感受法律的严肃性。
  以德育润心:构建浸润式价值引领体系。法治是“硬约束”,德育是“软浸润”。学校构建“五课融规”教育体系,将规则意识与道德素养培育融入日常教学:班会课编排“校园规则情景剧”,道德与法治课解析“权利与义务的辩证关系”,劳动课通过实践培养责任意识,传统文化课以“礼让谦和”理念滋养品格,安全教育课将规则教育与生命教育相结合。
  以矫治赋能:构建个性化成长帮扶体系。新规“矫治教育措施”的核心是赋能成长。学校探索“全员导师制+个性化帮扶”模式,为犯错学生组建由班主任、法治辅导员、心理教师、学科教师组成的专项团队,实行“八导并举”:思想教导明是非、理想励导树方向、兴趣培导激潜能、学业辅导补短板、心理疏导解心结、生活指导养习惯、亲子引导促沟通、障碍化导破难题。通过思想引领、学业支持、心理关怀、家庭协同、行为矫正一体化施策,既守住规则底线,又守护成长尊严,真正做到严管有尺度、关爱有温度。
  以协同聚力:构建立体化家校社共育体系。校园育人需家校社协同发力。学校打造“智慧父母研修班”,将新规解读、亲子沟通技巧等纳入课程,每学期开展两期培训,家长参与率达85%以上;建立“家校沟通台账”,要求班主任每月与家长至少沟通1次;组建“家校法治共建小组”,邀请专业人士解析家庭监护责任。同时,学校联动派出所建立安全巡查机制,与法律援助机构共建“校园法治驿站”,组织学生走进法院研学,形成“学校主导、家庭参与、社会支持”的协同育人网络。
  实践成效与反思
  新规实施以来,学校育人成效显著。课堂违纪率控制在2%以下,校园欺凌实现“零发生”;主动遵守规则、参与志愿服务的学生比例从65%提升至92%;家长对新规认知度从38%提升至91%,学校获评“县域法治教育示范校”“德育工作先进单位”。
  反思实践,学校育人工作仍需持续优化:一是细化不同学段法治与德育内容,实现精准育人;二是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强化过程性评价;三是加强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法治与德育能力;四是搭建数字化沟通平台,推动家校社协同常态化。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培育兼具规则意识与人文素养的时代新人,是新时代教育的重要使命与核心任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为校园育人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和行为指引。作为新时代的教育工作者,既要通过科学的法治教育引导学生明确行为边界,更要以潜移默化的德育浸润引导学生明辨是非,让每一个学生在法治与德育的护航下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