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新版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细则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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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
版名:新闻
本报讯(张晨悦)记者近日获悉,为做好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即落户在同一户口簿下的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和考生户籍均不在陕西,或迁入陕西不满3年的考生,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工作,陕西省教育厅等三部门联合印发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对随迁子女在陕高考的学籍、家长居住证及养老保险缴纳年限等条件作出优化,进一步明确了户口迁入陕西的随迁子女报名资格认定方式,持续保障随迁子女高考权益。
新版细则明确,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截至高考当年,须在陕拥有3年全日制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含普通高中、中专、职高、技工学校等)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指所持陕西省居住证有效年限累计3年以上〔含3年〕),且所持陕西省居住证仍在有效期内;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且在陕养老保险关系未终止。
针对学习期间将户口迁入陕西的随迁子女,新版细则明确了特殊认定标准: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随迁子女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在陕满3年,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陕西省居住证有效时间,与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与持居住证为同一人)取得陕西户籍的时间相加满3年(两者若存在时间重叠,叠加时段仅计算1次),同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间与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同一人)取得陕西户籍时间相加满3年(两者若存在时间重叠,叠加时段仅计算1次),可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
此外,资格审查方面,拟报名的随迁子女需在高考报名前,向学籍所在县(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领取报名申请表,按规定时间,分别前往学籍主管部门、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登记地县(区)公安部门,以及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市养老保险经办处或县(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
新版细则明确,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截至高考当年,须在陕拥有3年全日制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含普通高中、中专、职高、技工学校等)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指所持陕西省居住证有效年限累计3年以上〔含3年〕),且所持陕西省居住证仍在有效期内;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且在陕养老保险关系未终止。
针对学习期间将户口迁入陕西的随迁子女,新版细则明确了特殊认定标准: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随迁子女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在陕满3年,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陕西省居住证有效时间,与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与持居住证为同一人)取得陕西户籍的时间相加满3年(两者若存在时间重叠,叠加时段仅计算1次),同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间与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同一人)取得陕西户籍时间相加满3年(两者若存在时间重叠,叠加时段仅计算1次),可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
此外,资格审查方面,拟报名的随迁子女需在高考报名前,向学籍所在县(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领取报名申请表,按规定时间,分别前往学籍主管部门、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登记地县(区)公安部门,以及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市养老保险经办处或县(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