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音乐课程的实践性
□杨舒越
字数:1460
2025-10-05
版名:教育理论
《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 2022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指出,音乐是艺术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强化“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润心、以美培元”的育人导向。在新课标背景下,音乐课程的“实践性”是其核心属性之一。基于新课标的要求,本文重点对音乐课程的“实践性”进行深入剖析。
一、实践性是音乐课程的本质属性
音乐教育不仅是音乐知识的传授,更是通过音乐实践实现审美体验与能力养成的过程。新课标明确指出,音乐课程应坚持“以艺术实践为基础”,注重学生在真实情境中的参与和体验。美国音乐教育家戴维·埃利奥特在其著作《关注音乐实践:新音乐教育哲学》中提出,“音乐是一种多样化的人类实践”,强调音乐必须通过表演与创造才能实现其艺术价值。这一观点与新课标中“强调学生艺术实践的过程性与体验性”高度契合。
音乐学习的基本规律在于实践。新课标明确提出,“突出课程综合性与实践性”,引导学生在真实、开放、综合的音乐活动中培育艺术素养。音乐的非语义性和非具象性,为学生的个性化感受与创造性表达提供了广阔空间。因此,音乐教学不应以教师的感受替代学生的直接体验,也不应过度依赖非音乐元素的解释。例如,在欣赏交响童话《彼得与狼》时,教学重点应回归音乐本体,引导学生通过听辨乐器音色、感知音乐情绪、参与角色表演等方式,实现对作品的深入理解与表现。
二、实践是音乐学习的重要途径
1.由音乐课程的综合性、实践性定位决定
新课标将音乐置于艺术课程整体框架之中,强调其与舞蹈、戏剧、影视等艺术的融合,体现出综合性与实践性并重的课程理念。音乐教学须以聆听、演唱、演奏、编创、综合表演等为主要实践形式,帮助学生在真实艺术情境中提升综合素质。
2.由音乐课程的核心素养目标决定
新课标明确提出,艺术课程要培养的核心素养包括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和文化理解。这些素养必须依托丰富、开放的音乐实践活动落地。教师应让学生在演唱、演奏、创编、展演等过程中,发展音乐能力,陶冶情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由音乐学习的情境性、体验性特点决定
传统音乐教学中常出现“重知识、轻实践”“重技能、轻体验”等问题,导致学生兴趣不高、表达能力薄弱。新课标倡导“做中学”“创中学”,鼓励学生通过身心参与、合作表演和创造性活动,实现深度学习。例如,歌唱教学要避免纯粹的发声原理讲解,应多唱多练、多声部合作等;器乐教学应强调“一人一器”、合奏与创编的结合;欣赏教学则应融入律动、戏剧化表演、绘画回应等多模态活动,使学生在全身心参与中提升音乐感知与表现能力。
三、基于新课标的音乐实践教学策略
新课标明确提出,“重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艺术感知与情感体验,激发学生参与艺术活动的兴趣和热情”。在进行教学设计时,教师应以学生为主体,以实践为核心,构建“聆听—表现—创造—联系”一体化的学习过程。
教师应积极创设开放、包容的音乐实践环境,使学生真正成为课堂的主人。例如,在歌唱教学中,教师可组织独唱、合唱及跨学科主题演唱活动;在欣赏教学中,教师可结合律动、戏剧情境模拟、可视化图形表达等多元方式,引导学生表达个人感受。此外,还应推进音乐与自然、社会、文化及科技的融合,开展项目化、主题式学习,如“传统音乐的现代表达”“数字编曲与乐队合作”等,提升学生的创意实践与文化理解能力。
在新课标背景下,音乐教学应进一步强化实践导向,使学生在丰富的艺术活动中积累经验、发展素养。综合性的音乐实践不仅能够提升音乐课堂的活力和吸引力,而且有助于引导学生形成持续的音乐兴趣和健康的审美情趣。
(作者单位:深圳市荔园教育集团笔架山学校)
一、实践性是音乐课程的本质属性
音乐教育不仅是音乐知识的传授,更是通过音乐实践实现审美体验与能力养成的过程。新课标明确指出,音乐课程应坚持“以艺术实践为基础”,注重学生在真实情境中的参与和体验。美国音乐教育家戴维·埃利奥特在其著作《关注音乐实践:新音乐教育哲学》中提出,“音乐是一种多样化的人类实践”,强调音乐必须通过表演与创造才能实现其艺术价值。这一观点与新课标中“强调学生艺术实践的过程性与体验性”高度契合。
音乐学习的基本规律在于实践。新课标明确提出,“突出课程综合性与实践性”,引导学生在真实、开放、综合的音乐活动中培育艺术素养。音乐的非语义性和非具象性,为学生的个性化感受与创造性表达提供了广阔空间。因此,音乐教学不应以教师的感受替代学生的直接体验,也不应过度依赖非音乐元素的解释。例如,在欣赏交响童话《彼得与狼》时,教学重点应回归音乐本体,引导学生通过听辨乐器音色、感知音乐情绪、参与角色表演等方式,实现对作品的深入理解与表现。
二、实践是音乐学习的重要途径
1.由音乐课程的综合性、实践性定位决定
新课标将音乐置于艺术课程整体框架之中,强调其与舞蹈、戏剧、影视等艺术的融合,体现出综合性与实践性并重的课程理念。音乐教学须以聆听、演唱、演奏、编创、综合表演等为主要实践形式,帮助学生在真实艺术情境中提升综合素质。
2.由音乐课程的核心素养目标决定
新课标明确提出,艺术课程要培养的核心素养包括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和文化理解。这些素养必须依托丰富、开放的音乐实践活动落地。教师应让学生在演唱、演奏、创编、展演等过程中,发展音乐能力,陶冶情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由音乐学习的情境性、体验性特点决定
传统音乐教学中常出现“重知识、轻实践”“重技能、轻体验”等问题,导致学生兴趣不高、表达能力薄弱。新课标倡导“做中学”“创中学”,鼓励学生通过身心参与、合作表演和创造性活动,实现深度学习。例如,歌唱教学要避免纯粹的发声原理讲解,应多唱多练、多声部合作等;器乐教学应强调“一人一器”、合奏与创编的结合;欣赏教学则应融入律动、戏剧化表演、绘画回应等多模态活动,使学生在全身心参与中提升音乐感知与表现能力。
三、基于新课标的音乐实践教学策略
新课标明确提出,“重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艺术感知与情感体验,激发学生参与艺术活动的兴趣和热情”。在进行教学设计时,教师应以学生为主体,以实践为核心,构建“聆听—表现—创造—联系”一体化的学习过程。
教师应积极创设开放、包容的音乐实践环境,使学生真正成为课堂的主人。例如,在歌唱教学中,教师可组织独唱、合唱及跨学科主题演唱活动;在欣赏教学中,教师可结合律动、戏剧情境模拟、可视化图形表达等多元方式,引导学生表达个人感受。此外,还应推进音乐与自然、社会、文化及科技的融合,开展项目化、主题式学习,如“传统音乐的现代表达”“数字编曲与乐队合作”等,提升学生的创意实践与文化理解能力。
在新课标背景下,音乐教学应进一步强化实践导向,使学生在丰富的艺术活动中积累经验、发展素养。综合性的音乐实践不仅能够提升音乐课堂的活力和吸引力,而且有助于引导学生形成持续的音乐兴趣和健康的审美情趣。
(作者单位:深圳市荔园教育集团笔架山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