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支教在制度保障中摒弃功利

□刘 超

字数:1123 2025-08-20 版名:声音
  支教制度本意在于通过人力资源倾斜,缓解乡村教育资源短缺问题,推动教育公平。然而,近日多地反映,一些教师将“是否有职称倾斜”“能否转岗回城”作为是否参与支教的核心判断标准,有的甚至在任期未满前主动辞任或申请回避。支教工作逐渐异化为“晋升跳板”或“考核手段”,引发社会舆论对于支教初衷是否被功利逻辑取代的深刻反思。
  这并非个别现象。在一些地区,支教激励政策确实存在设计过于单一、落实缺乏弹性的问题。政策设想中鼓励教师“下得去、待得住、教得好”,但现实执行中却频频遭遇“下去了但想早回”“待不住更谈不上教好”等困境。个别地方甚至出现“走个过场”的支教模式,教师名义上在岗,实际上每周抽空往返,承担的教学任务寥寥无几。支教制度逐渐从“补短板”的初衷,演变为部分教师“镀金式挂职”的通道,导致教育资源再度错配,损害了乡村学生的受教育权利。
  不可否认,部分教师将职称评聘、岗位晋升作为支教动因,确实折射出个体对合理职业发展的正当期待。在职称与编制高度绑定的现实语境下,支教岗位一旦无法与晋升挂钩,恐怕更难以吸引教师主动参与。这一现象表面上是价值取向的问题,实质上更反映出制度激励机制与教师发展路径的失衡。仅仅强调“情怀”或“奉献”,既容易造成道德绑架,也难以形成支教工作的长效机制。
  问题的关键,并非对“待遇激励”的否定,而在于如何设计更为合理、透明、可持续的制度安排。待遇保障应是支教政策的基础而非全部,政策制定者需在激励与约束之间寻找平衡点。一方面,应强化政策兑现的刚性,确保“说了就要做、做了就兑现”;另一方面,需明确支教岗位的职责要求与绩效标准,对“人到心不到”式支教现象加强监管,防止“刷经历”式的应付行为。
  同时,还应从师德建设和价值引导入手,重塑教育职业的公共精神。一项调查显示,参与乡村支教后,超过七成教师认为这段经历是“人生最有价值的教育片段”—— 他们更理解教育的本质,更能体会到教师职业的社会责任感。这说明,支教工作本身具有巨大的教育反哺力量,只是需要在制度框架之外,加入更多情感支撑与精神引领。
  近年来,部分地区在支教政策探索中已有有益尝试。例如,江苏、浙江等地通过“双向选择、组团帮扶、周期轮换”的方式,建立城乡教师协同发展机制,不仅实现了乡村教育质量的提升,也避免了“应付式支教”的弊端。对这类经验的提炼和推广,或可为当前支教政策的改进提供路径参考。
  支教制度的初衷是良善的,但它无法承受“走形式、图回报”的沉重负担。只有将“制度保障”与“职业认同”协同推进,才能真正让支教回归教育本质,让那些走进乡村课堂的教师,不仅带去知识和希望,也收获职业的成长与内心的丰盈。我们期待一个不再被功利逻辑困扰的支教制度,让“支援”与“育人”在乡村讲台上真正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