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该如何守护教育评价的理性

□ 张学炬

字数:926 2025-07-02 版名:声音
  
  近日,据《现代快报》报道,四川省旺苍东城中学一份高中学生违纪处分决定书在网上引发热议。根据这份决定书,该校一学生在上体育课时玩手机,学校认为该学生无视校纪校规,纪律观念淡薄,理想信念缺失。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该学生留校察看半年处分。对此,不少网友认为,学校处罚过重,影响孩子将来的发展。旺城县教育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会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再给予反馈。
  青少年时期是学生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抓好这一时期的价值观教育,帮助他们系好人生的第一枚扣子非常重要。因此,学校注重价值观教育固然重要,但仅因学生体育课上玩手机就给其贴上“理想信念丧失”的标签,显然矫枉过正,这也是一种严重的评价失当。
  首先,惩戒严重失当。“理想信念缺失”通常用于形容因违法犯罪落马的官员——他们因党性意识薄弱、信仰不坚定,在糖衣炮弹的攻击下丧失底线,触犯党纪国法。然而,将这一表述用于评价学生则严重失当。学生体育课上玩手机,本质是贪玩行为,通过适当批评教育即可纠正,无需大动干戈。此外,学生玩手机的责任不能完全归咎于个人。若体育课内容单薄、连贯性差、趣味性不足、缺乏含金量,学生难以获得参与感,可能会借玩手机打发时间。学校和体育教师也应对此进行反思。
  其次,学校管理缺乏法治意识与法治思维。评价学生是立德树人链条上的重要环节,必须慎之又慎、细之又细、严之又严。一方面,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应依据学校章程给出恰当评价,充分发挥以评促改、以评促进的作用,而非拍脑袋决策。因学生一点错误就“一棍子打死”,绝非教育应有的方式。再则,评价需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与学生身心发育规律。
  学生正处于成长发育期,心智尚未完全成熟,犯错实属常见。教育者应多些耐心与教育智慧,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而非采用机械、单一的处理方式。
  总之,用“理想信念缺失”这样笼统的标签评价学生,不仅是评价失当,更似一柄无形的沉重枷锁:它粗暴地覆盖了青少年内心世界的复杂光谱与真实困境,也悄然卸下了教育者深入心灵、拨云见日的神圣责任。此等评价,实则背离了教育本真与育人价值。
  当教育者急于用“缺失”二字盖棺定论,当评价简化为轻易粘贴的标签,当校园里不再有倾听与理解的声音,我们便亲手扼杀了在年轻心田中培植信念幼苗的宝贵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