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严禁以“校园开放 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
字数:586
2025-06-04
版名:新闻
本报讯(记者 杨乐) 记者从河南省郑州市教育局网站获悉,5月28日,河南省郑州市教育局发布2025年郑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相关招生政策。明确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坚持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生活、严格落实公民同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等四项招生工作原则。
招生政策指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应严格执行免试入学规定,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筛选、个人展示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类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者考察学生、家长。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各开发区、各区不得自行批准学校开展特定类型招生。
学生就近入学时,坚持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生活的原则,坚持以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为准的原则,坚持户籍与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一致的原则。父母不在本市生活的随监护人。
在严格落实公民同招方面,招生政策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不得跨学校所在区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实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同一平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此外,招生政策强调,做好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健全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
招生政策指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应严格执行免试入学规定,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筛选、个人展示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类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者考察学生、家长。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各开发区、各区不得自行批准学校开展特定类型招生。
学生就近入学时,坚持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生活的原则,坚持以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为准的原则,坚持户籍与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一致的原则。父母不在本市生活的随监护人。
在严格落实公民同招方面,招生政策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不得跨学校所在区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实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同一平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此外,招生政策强调,做好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健全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