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辩式思维培养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实践

□胡 玲

字数:1401 2025-05-25 版名:教育理论
  审辩式思维最早由美国学者格拉泽尔提出。他认为:“在一个人的经验范围内,有意愿对问题和事物进行全方位的考虑,这种态度就是审辩式思维。审辩式思维不仅是一种理性思考的能力,更是一种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和创造性成长的体现。”为了促进学生终身持续发展,提升学生的思维品质,笔者将审辩式思维的培养运用在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学中,促进思政课堂的变革。
  1.创设问题情境
  如在教学四年级下册《当冲突发生》一课时,教师通过模拟两名学生因一块橡皮引发争执的场景,设计贴近学生生活的教学情境,鼓励学生讨论并提出解决方案。通过创设问题情境,引导学生学会思考,学会用正确的方法化解冲突。
  2.引导质疑与反思
  如在教学一年级上册《课余生活真丰富》中“用好课间十分钟”这一内容时,教师创设情境:课间一个男孩正在看书,另一个男孩邀请他一起出去玩。教师提出问题:课间还需要看书吗?课间可以出去玩吗?为什么这样规定?在出去玩和看书之间如何把握更好?这些都需要教师引导学生去思考辨析,鼓励学生对既有观点提出质疑,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促使学生反思不同观点的合理性。
  3.组织辩论与讨论
  如以六年级上册《权力行使有边界》一课为例,教师可将“行政机关的一站式服务”作为辩题,让学生分别从一个窗口办事和不同窗口办事的立场进行辩论。正方从多个窗口分类办理,提高办事效率,减少排队苦恼层面出发;反方从都在一个大厅办事,没必要分设这么多部门,浪费人力等层面出发,双方展开辩论。在这场辩论中,学生不仅能深入理解国家行政机关为民服务的宗旨,更学会了运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提升了逻辑思维和表达能力。
  4.案例分析
  如在教学四年级下册《遇到欺负怎么办》一课时,通过分析一个受到欺负的女生的真实案例,帮助学生理解道德与法律的实际应用,引导学生反思欺负行为的后果,讨论如何正确处理类似情况。
  5.角色扮演
  如以四年级上册《网络新世界》一课为例,在学习“慎重网上交友”这一内容时,通过小女孩和骗子等角色扮演活动,让学生从不同角度思考问题,通过情景再现、即兴表演等方式,探究每个角色的处境抉择与心理活动,在交流碰撞中学会辨别,进而提升审辩式思维的广度与深度。
  6.培养批判性阅读
  如以六年级上册《感受生活中的法律》一课为例,教师让学生阅读“孝敬老人”的故事,要求学生分析其中的道德与法律问题,并表达自己的看法。教师要引导学生思考“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发挥了哪些作用?”“如果没有法律,生活会变成什么样?”等问题。通过批判性阅读,不仅能让学生从个人、他人、社会等多重视角审视法律的意义,还能引发学生进一步思考法律对个人、群体、国家的重要性,从而加深对法治社会的理解。
  7.鼓励多元视角
  教师设置“法律与道德孰轻孰重”“塑料制品用与不用”等开放性问题,能够激发学生的讨论热情,促使其运用多角度分析、类比推理等审辩式思维方法,引导学生积极发声、各抒己见,从多角度看待问题,理解不同观点的合理性。教师以民主、包容的姿态参与讨论,积极倾听每位学生的观点,不轻易否定或打断,让学生感受到被尊重、被接纳,从而畅所欲言。
  小学生正处于思维发展的关键期,通过设计贴近学生生活的案例和互动活动,将审辩式教学融入课堂,不仅能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质疑和分析的能力,使其树立社会责任感和正确的价值观,还能提升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学习兴趣,实现思维的深度发展。
  (作者单位:陕西省汉中市滨江实验第二小学)